榆林成为陕西省人口第四大城市

发布日期:2021-05-31    类别:陕西

2000年人口普查中,陕西各市常住人口总量从多到少依次是:

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汉中、榆林、安康、商洛、延安、铜川

2010年人口普查中,陕西各市常住人口总量从多到少依次是:

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汉中、榆林、安康、商洛、延安、铜川

2020年人口普查中,陕西各市常住人口总量从多到少依次是:

西安、渭南、咸阳、榆林、宝鸡、汉中、安康、延安、商洛、铜川

2020年陕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01

人口总量

全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2.74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0.16万人,增长5.9%,年平均增长率为0.57%。数据表明,我省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02

户别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421.13万户,集体户76.43万户,家庭户人口3597.54万人,集体户人口为355.3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3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69人。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

03

人口地区分布

分区域看,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万人,占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万人,占14.94%;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万人,占19.6%。按常住人口总量,排在前4位的市依次是西安、渭南、咸阳、榆林。

04

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22.65万人,占51.17%;女性人口为1930.25万人,占48.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2下降为104.79。我省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05

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85.22万人,占17.33%;15-59岁人口为2508.56万人,占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万人,占1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6万人,占1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79个百分点。少儿人口数量增加,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

06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7.2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556人增加为1839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6年提高至10.26年,文盲率由3.74%下降为2.75%。我省人口受教育状况持续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07

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万人,占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3万人,占37.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1.0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10年来我省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08

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326.71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99.32万人,流动人口为927.39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37万人,省内流入人口为734.02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3.18倍;流动人口增长87.74%。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活跃地区和大城市集中的趋势更加凸显。

09

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930.63万人,占99.4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27万人,占0.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05个百分点。10年来我省民族人口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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