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2 类别:甘肃
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3802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64050人相比,减少了26024 人,年平均下降0.58%。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83903户,集体户5474户。家庭户人口为419489人,集体户人口为185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83人减少0.55人。
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306人,占51.44%;女性人口为212720人,占48.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8.69下降为105.92。
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1929人,占14.14%;15—59岁人口为296535人,占67.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79562人,占18.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934人,占13.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5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9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032人上升为194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731人上升为167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68人下降为298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790人下降为2353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21年上升至10.05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3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55人,文盲率[7]由4.27%下降为3.74%,下降0.53个百分点。
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9011人,占77.4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9015人,占22.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0840人,乡村人口减少7686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30个百分点。
人口分布
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6782人,16—59岁人口为29168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