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8 类别:安徽
全市常住人口为936.9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5.7万人相比,增加191.29万人,增长25.7%,年平均增长2.3%,增量居长三角城市第3位。
“七人普”数据显示,合肥城区常住人口达51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54.62%,按照国家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迈入特大城市行列。
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2个,分别是包河区、蜀山区,分别是1217469人、1047150人,位列合肥前两位。
从户别人口上看,全市共有家庭户321.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10.9万人;集体户36.4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2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52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1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
从性别构成来看,合肥市男性人口为482.2万人,占51.5%;女性人口为454.8万人,占4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8下降为106,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从年龄构成来看,0~14岁人口为154.8万人,占16.5%;15~59岁人口为639.2万人,占68.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3万人,占15.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3万人,占12%。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个百分点。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合肥市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7.3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万人上升到2.6万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8年提高至10.80年。
在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0.9万人,占8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6.1万人,占17.7%。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城镇人口增加302.9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11.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5个百分点。
此外,合肥市人户分离人口为507.5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63.3万人,流动人口为444.2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36.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5.8%,流动人口增长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