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60岁以上老人达1172万人 占常住人口的18.41%

发布日期:2020-11-13    类别:安徽

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约58万人

安徽是全国较早(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 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11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41%,较“十二五”末增加109.8万人、提高1.12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88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93%,较“十二五”末增加166.2万人、提高2.2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呈现基数大、进程快的发展趋势。

全省老年人口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范围老年人112.9万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约58万人,困难老年人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突出。满足1172万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困难老年群体兜底保障,扩大失能专业照护服务供给,责任重大、形势紧迫。

强化困难老年群体兜底保障

我省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困难老年群体实行应养尽养、应保尽保。全省35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集中和分散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月人均846元,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353元和144元,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77.9万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平均保障水平达到月人均640元。

逐步施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59万低保老人、覆盖面达到75.7%。

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政府供给责任,按照特困供养老人兜底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老年人优待服务四种类型,向老年人提供服务或给予补贴。

清单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界定了政府与个人、家庭间的责任,做到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责任为主。目前,省、市两级清单均已发布,这一做法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机构建设方面,我省先后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光荣院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全省建设公办养老机构1716家、床位27.3万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达到每张床位2000元至10000元不等,2346的运营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740家、床位12.1万张。9月底,全省运营中的养老机构总数2456家、床位39.4万张。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指标和民生工程实施内容,推进城市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米、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15至20平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新建小区设施配建逐步建立起“四同步”机制,配建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总面积达到192万平米。

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2018年起,实施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三级中心建设,同步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兼具行业管理、供需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助餐助浴等服务。

9月底,全省分别建成县级、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4个、253个和 2752个,年底可如期达到100%覆盖率目标。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手段,在全国率先开展每年10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免费对照护老人家庭成员给予技能培训。

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机构

我省简化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申办手续。截至9月底,全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达到489家。推进老年人就医便利。2019年底,全省设置老年病科、康复科或治未病科室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91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94家,占比分别为37.1%和100%;全省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234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94家,占比分别达到95.5%和100%。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6月底,全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73.6万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533.5万人,接受医养结合指导老年人417.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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