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5 类别:安徽
2017年,安徽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区域竞争优势改善,人口集聚能力增强,常住人口规模扩大,人口发展呈现城镇化进程加快、出生人口明显增长、老龄化程度加深等主要特征。
据2017年安徽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显示,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达6254.8万人,突破6200万关口,比上年增加59.3万人,增长0.96%。与2010年比,七年间常住人口增加298.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2.59万人,年均增长0.7%。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
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即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我省自1998年就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口寿命延长,我省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多。我省是典型的人口流出大省,外出人口多以中青年为主,导致我省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1163.4万人,占18.6%,比上年上升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4317.1万人,占69.02%,下降0.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774.3万人,占12.38%,上升0.38个百分点。
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上升
2017年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受政策影响,2017年我省新出生人口87.6万人,比上年增加7.3万人,增量比上年多6万人,出生率达到14.07‰,比上年上升1.0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36.7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死亡率5.9‰,比上年下降0.0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8.17‰,比上年上升1.11个千分点。
由于“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疗条件的改善,2017年我省呈现“高出生、低死亡”的人口变动特点,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均达到2000年以来最高值。
外出人口持续低速回流
2013年,安徽省首次出现外出人口回流现象,今年已连续第五年持续回流,我省人口迁移已步入“外出人口持续回流”的新时期。
2017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外出人口1057.5万人,外出人口回流8.5万人,较去年基本持平,占当年常住人口增量的14%。从我省外出人口流向看,主要集中在苏、浙、沪,三省市合计为838.6万人,占全省流向省外人口的79.3%,流向三省市的人口分别占29.2%、27.0%和23.1%;其次是流向广东和北京,分别占4.2%和3.4%,其他25个省市占13.1%。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2017年安徽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下降了15.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2个百分点。“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更多的人希望能够儿女双全,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情况减少,主观意愿的转变推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
此外,安徽省连续多年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深化“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女孩户的扶持,不断完善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
2017年,安徽省继续放宽大中城市落户门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精简申领城镇户口手续,积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2017年安徽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城镇常住人口3345.7万人,比上年增加124.7万人,增长3.87%。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4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超出我省十三五规划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年均增长速度0.4个百分点,反映出2017年我省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发展趋于协调。
2017年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发展,出生人口明显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省15-49岁孕龄妇女人数仍处于高峰水平,2012年以来维持在1600万人左右,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育水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积压得到有效释放,推高了我省出生人口数量,近几年出生人口数量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生育积压的逐步释放,以及我省孕龄妇女总量的逐渐减少(预测2020年全省15-49岁孕龄妇女下降至1450万左右),加之社会抚养压力的不断增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抑制生育意愿的释放,我省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数量冲高后仍将逐渐回落。